北京大学科学智能学院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学术型)

时间:2026-10-28

北京大学科学智能学院2027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此招生说明适用于申请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中国内地申请人;港澳台地区、外国来华留学申请人报名另行说明。

一、招生专业

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科学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科学智能(生物学)、科学智能(材料科学)、科学智能(化学)。

学习方式与学制:全日制,四年

招生导师请查阅官网。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00至12月25日17:00。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北京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我校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 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含本人图像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最高学历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专家线上填写提交推荐信后,将推荐信原件密封并在信封封口骑缝处签字);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申请人的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每项成绩有效期及具体要求如下):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报名材料寄(送)说明:

申请人须将材料于2027年1月7日17:00前寄(送)达我院。

纸质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视为无效报名。申请人须将上述9项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 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专业。

材料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仅接受顺丰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材料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长岭陂大学城国际校区6E栋208办公室,丁老师(收),电话:0755-26037662,邮编:518055。

电子版材料提交说明:

申请人须将除推荐信之外的所有材料于2026年12月29日10: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ai4s-admissions@pku.edu.cn。

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15M),附件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目前所在学校-申请专业”,如“张三-北京大学-科学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考核与评价

1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对于符合报名资格且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报考者,我院各专业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并给出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

申请人需在复试前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我院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7年3月至4月中旬。复试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时申请人需向复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复试说明。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对于各项考核通过的考生,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全面审查后,于2027年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供核查。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4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院指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违规处理

1.申请人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本人、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者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深圳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受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八、其它事项

1. 有关学院的进一步信息,如学院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资助等,可在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2. 我院学费、助学金、住宿等信息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说明》为准,详情请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3. 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转档博士研究生。

4.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6. 若上级部门在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7.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我院及招生专业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九、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ai4s.pkusz.edu.cn/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0755-26037662

咨询邮箱:ai4s-admissions@pku.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温馨提醒:本院不接受家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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